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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吃不买野生保护动物

我要评论 来源:人民网  2014/1/4 15:56:42  作者:武卫政  编辑:刘泽、曾晓强  浏览次数:
[导读]:山西一家餐饮企业从2012年元旦起就放弃销售年营业额达5000万元的鱼翅产品。图为顾客在其门店前签名承诺“拒绝鱼翅,从我做起”。

山西一家餐饮企业从2012年元旦起就放弃销售年营业额达5000万元的鱼翅产品。图为顾客在其门店前签名承诺“拒绝鱼翅,从我做起”。人民视觉(资料图片)

春节将近,许多人在谋划吃什么、怎么吃。

张页,2013年“光盘行动”的发起人,则在思考不吃什么。

“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大自然,也是保护自己的健康。”张页说,“我们正在联合公益人士,共同倡导拒吃野生动物,包括所有野生鸟类和野生动物,尤其是国家保护动物。”

不吃就是一种保护

环保民间组织倡导“年夜饭,零鱼翅”、“拒吃野味”等活动

2013年12月8日,中办、国办发布新的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,明确要求“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,不得提供鱼翅、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”。

“没想到中央规定得这么具体,直接把鱼翅点出来了。”环保民间组织自然大学的王雪说,他们已经发出倡议:政府公务宴请拒绝鱼翅;企业商务宴请拒绝鱼翅;餐饮酒店业不卖鱼翅;个人不吃鱼翅。

环保民间组织在2012年就倡导“保护鲨鱼,拒吃鱼翅”,引起社会关注。两年过去,效果如何?

2013年11月,自然大学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选择人均消费在150元以上的207家中餐类餐厅,分别以消费者订餐和环保组织做调查的名义,致电这些餐厅,了解鱼翅销售情况。结果表明,有50家餐厅不卖鱼翅菜;多家被访餐厅表示,现在点鱼翅菜的客人明显少了。就保护意识而言,57%的服务人员知道鲨鱼濒危,但只有24%的服务人员知道鱼翅可能含有重金属。

餐厅的鱼翅来自市场,市场销售情况怎样?据介绍,在广州一处著名的鱼翅市场,鱼翅价格只有300—500元/斤,相当于两年前的1/4,很多商家手中囤积的鱼翅卖不出去。

尽管如此,中国人喜欢吃鱼翅在全球有名,一到春节期间,鱼翅的消费量就上涨。王雪说,现在许多人开始在餐厅订年夜饭,他们将联合企业、餐厅和环保机构,在全国20个城市招募1000名志愿者,倡导“年夜饭,零鱼翅”。

张页表示,他们将与一些餐厅酒店合作,布置写有“拒吃野味”、“不吃就是保护”、“不吃就是放生”、“公款不得消费鱼翅和野生保护动物”、“食用野生动物有害健康”等话语的海报、气球、提示牌,制作相应宣传的特色餐盘餐具,在餐饮终端营造“拒吃野味”的氛围。

在北京,金鼎轩酒楼从2010年开始就不卖鱼翅了。“我们是经营粤菜的连锁餐饮,连活体海鲜也不卖了,这是很少见的。”总经理李芒告诉记者,这样做每年损失近百万元利润,但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。许多客人说,就是冲着你们有社会责任感来的。

“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餐饮业同行,参与到积极保护环境、保护生态的行列中来。”李芒说。

不买野生动物放生

买了再放,实际上造成大量伤害,这是陋习不是保护

有些人并不吃野生动物,却喜欢买来放生。他们认为,放生是保护野生动物。

曾经有媒体报道,一些城市的花鸟鱼虫市场有做放生买卖的商铺,出售麻雀、喜鹊、蛇等野生动物。知情人透露,市场上的这些野生动物都是为了放生而捕捉的。

放生是不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,首先要看被放生的野生动物是怎么来的。野生动物受了伤被人救起,或者误入人的居住地被人捉住,在这种情况下把它们放归自然,是有益的。

但是,有些人手中原本没有野生动物,就去大量购买野生动物放生。现实中有这样的情景,这边刚刚放生,那边就有人把放生的动物收入笼中。捕了去放,放了去捕,貌似保护,其实不然。

在专业人士看来,很多人的放生行为是鲁莽的,效果是糟糕的。

环保民间组织自然之友请动物学家做过报告,讲了请勿盲目放生的几条理由——

很多人工饲养的动物往往不能适应野外生活,被放生之后很快就会死去,反倒不如持续人工饲养寿命长。

放生催生了一条“捕捉野生动物——卖给放生者放生——再捕捉”的灰色产业链,促成了一些地方放生市场的畸形繁荣。放生的人越多,被捕捉的野生动物就越多,反而加剧了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。

很多放生动物不是当地的本土动物,盲目放生之后,它们一旦存活下来,就可能成为外来特种,造成生态问题。

此处,相关知识的不足,也造成许多事与愿违的后果。比如,有的人把陆龟当作水龟丢进河里;有的人把成吨的鱼放生进很小的水塘;更危险的是,还有人把毒蛇随便拿到野外放生,造成人畜伤亡。要做到科学放生,没有足够的动物学知识是不行的。

有一个典型的例子。2012日5月底,北京的十几名放生者,跑到河北省兴隆县北水泉乡苗尔洞村边的河道里放生了500多公斤蛇,还有鸽子、黄雀等飞禽,大量的蛇四处乱爬。经林业部门 鉴定,这些蛇为黑眉锦蛇和虎斑游蛇,虽然无毒,却给村民造成了心理恐慌。

“买野味放生是一种陋习,不能任其发展下去了。”张页说,在目前的环境下,放生和解救野生动物,都需要专业人士,所以不建议个人买野生动物放生。不吃、不买,遏制需求就是最大的放生。

严管野生动物买卖

加大执法力度,让“没有买卖,就没有杀害”观念深入人心

尽管有各种各样的规定,贩卖野生动物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。

近日,有媒体报道,在104国道天津静海县附近,有一处销售死野兔野鸡的路边黑市,一个商贩称常有北京市民前去购买,生意很好,春节前可能供不应求。

环保民间组织“黑豹”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李理表示,根据图片,他判断那里贩卖的野兔和一种野鸡不属于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,但在北京、天津等地区是区级二级保护动物,大量猎杀和贩卖也是违法的,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罚。

王雪透露,去年,微博上曝光了5次发生在我国沿海的误捕鲸鲨事件,一条鲸鲨可以卖到20万元。鲸鲨属于易危物种,渔民并不知道,即使他们出售已经死了的鲸鲨,仍然违反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。

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介绍,《中国物种红色名录》已经明确将44种鲨鱼列为濒危动物,目前受到国际贸易保护的8种鲨鱼,相当于我国的二级保护动物。全球有26个主要捕鲨国,其中包括日本、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。我国不是主要的产鲨国,也不是主要的捕鲨国。但是,由于我国渔民对于几种濒危鲨鱼的认识远远不够,导致有些鲨鱼在一些沿海城市被误捕和出售。

农业部渔业局的工作人员朱争光说,渔民如果捕捞到国家水生野生保护动物,应该立即报告当地渔业主管部门,由渔业主管部门来处理,不能私自处理。

“没有买卖,就没有杀害”。要想有效保护野生动物,必须规范野生动物买卖,严厉打击捕杀和买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。

根据《国家林业局、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》,非法狩猎20只以上陆生野生动物可以立案,50只以上为重大案件,100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。但在现实当中,查处这类案件面临诸多困难,其中包括餐馆和食客不愿配合举证。

“还是得加强宣传,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。在这方面,环保民间组织可以发挥作用。”张页说,除了抓住春节等重要消费节点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之外,他们将联系一些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在今年两会上提出相关议案和提案,比如加强餐饮行业自律,加大对非法杀害和买卖野生保护动物行为的惩处力度。

链 接

禾花雀被列为濒危动物

2013年11月26日,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更新物种红色目录,将我国广东著名野味禾花雀(学名黄胸鹀)由“易危”级别提升至“濒危”,与大熊猫同一级别。

“让候鸟飞”公益基金公布了近期在珠三角地区进行的禾花雀调查报告,结果显示,自2001年起,禾花雀的野外种群数量急剧下降,几近绝迹。

17种野生鱼纳入二级保护

近日发布的《北京市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》,把17种野生鱼类列入其中,包括以前餐桌上可见的野生桂鱼(鳜鱼的俗称)、银鱼,罕见的多鳞白甲鱼、中华多刺鱼、赤眼鳟等鱼类。

据介绍,近年来北京市野生鱼类种群数量和物种多样性明显下降,亟须加强保护。有关人士表示,保护名录的出台也缘于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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